為加強道路運輸管理,現(xiàn)向社會公開招聘運政基層協(xié)管員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及性質:
本次招聘職位、人數、條件及其它要求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戶籍在淳安縣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17日以后出生),退伍軍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7日至 23日(7天)。
2、報名地點: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千島湖鎮(zhèn)新安東路491號,運管處十五樓辦公室)聯(lián)系人:許銀火 電話:64832606/64813091
3、報名手續(xù):報名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退伍證和1寸白底免冠近期彩色正照2張。
4、若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筆試后按招聘計劃數的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素質與能力。筆試、面試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折合計算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1.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體檢費用自理)
六、政審、公示
政審: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統(tǒng)一組織政審,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公示: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由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反映有較嚴重問題者,查證屬實后不予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
經政審、公示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委托勞務派遣中介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法進行管理。聘用合同兩年一簽。
八、待遇:
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支付工資(含五金、補貼、獎勵等),并按規(guī)定調整工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辦公室負責解釋
淳安縣道路運輸管理處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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