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寧波市象山縣就業(yè)管理服務處招聘編制外人員公告
來源: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閱讀:552 次 日期:2016-04-14 0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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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透明”的要求,擬招聘編制外人員1名,性質為勞動合同制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及崗位名稱

1、單位:象山縣就業(yè)管理服務處;

2、崗位名稱:窗口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象山戶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工資待遇

1、每月工資為1350元;

2、五險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象山縣就業(yè)管理服務處(南部新城商務1號樓406,天安路999號),聯(lián)系人:丁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74-65714443。

3、報名要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個人簡歷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張前來報名。

五、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考試

招聘采用考試的辦法。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錄用

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新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考試成績1年內(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有效。如因人員空缺或工作需要調離,需替補的,按本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本次招聘工作受縣糾風辦的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4-65766309。

象山縣就業(yè)管理服務處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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