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送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考察評定表、考察材料。
二、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由單位審核后退給考生,只報送復印件。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
4、有工作單位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中小學教師報考的要提交縣以上教育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5、定向招聘人員還須提供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