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數(shù):參加筆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shù)3倍,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shù)。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審查: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3、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上公布。
4、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1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