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管理人員招聘工作,建立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機制,現(xiàn)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
學校各單位空缺的一般工作人員管理崗位應首先面向校內正式職工公開競聘,確無合適人選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時間
一般每年兩次:4月、10月。
三、應聘者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管理崗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一般應具有相關工作經(jīng)驗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背景,特別優(yōu)秀的應屆畢業(yè)生可適當放寬。
4.應聘學生輔導員崗位的應為中共黨員,有學生干部經(jīng)歷。
5.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30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在35歲及以下;有工作經(jīng)驗的可適當放寬。
6.適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具有高校工作經(jīng)驗或一年以上海外學習(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優(yōu)先考慮。
四、招聘程序
1.各用人單位向人事處提出招聘申請,包括所需崗位名稱、招聘人數(shù)、招聘范圍、招聘條件等。
2.人事處在學校及相關網(wǎng)站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發(fā)布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招聘信息應包含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招聘條件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3.人事處受理應聘人員申請,負責應聘人員基本條件審查。如符合應聘基本條件的應聘人員少于擬聘人員的2倍,原則上應重新公開招聘。
4.各用人單位初選。成立由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組成的招聘小組(一般由三至五人組成,設組長一人),負責對通過基本條件審查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初選等工作,按招聘崗位數(shù)50%至100%的差額確定通過初選的人員名單,并將《電子科技大學管理崗位人員進校審批表》、相關證明材料、初選情況及討論結果等報人事處。
5.通過初選的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包括學歷、學位等信息)在人事處主頁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6.學校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專家組成的管理人員進校考核組(一般由五至七人組成,設組長一人),對通過初選的人員進行面試答辯,按招聘崗位數(shù)確定進入實習考察的人員名單。
7.各用人單位安排通過學??己说娜藛T實習,時間不少于兩周,實習期間由人事處組織心理測試。實習結束后,用人單位在《電子科技大學管理崗位人員進校審批表》中填寫實習考察結果,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書面交人事處。
8.人事處根據(jù)實習考察和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人事處網(wǎng)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9.公示期滿,由人事處辦理錄用手續(xù),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工作意向書。
五、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六、嚴格招聘紀律
對于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等行為,取消參加考核或聘用資格。
對違反本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
七、招聘工作開展平臺
主要依托學校信息門戶系統(tǒng)的人事管理系統(tǒng)(招聘管理子系統(tǒng))開展:
招聘信息發(fā)布和投遞簡歷:http://zhaopin.uestc.edu.cn/zpstar/;
崗位申請和簡歷接收等:http://portal.uestc.edu.cn/index2.jsp。
八、專職輔導員、機關與直屬單位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可參照本通知執(zhí)行。招聘過程中的特殊情況,須經(jīng)分管校領導批準。
九、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