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工作兩年以上證明是否有標準格式?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是一樣的嗎?我在網上搜到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是這樣的: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云南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
茲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參加云南省2010年公務員考試。我單位同意其報考,并保證其如被錄用,將配合有關單位辦理其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的移交手續(xù)。
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時間已滿兩年。(2007年12月至2010年)
我單位的性質為:事業(yè)單位。
我單位的行政級別為:縣級單位。
單位名稱(章)
2010 年6月7日
這個符合標準嗎?也可以當做工作兩年以上證明嗎?另外,證明中是否要寫出和單位的合同關系?
回復:可以,時間上月份也要寫清楚的,合同關系那個沒有必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