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4年泰安市寧陽縣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如何處理?
答: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5年內(nèi)不得再參加寧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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