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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健全完善科學公正的招生選拔機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質量,根據(jù)南京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細則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組織
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實施細則,維護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領導監(jiān)督小組
組長:周學鐵
成員:朱運田、楊森、馮成、徐鋒、賈陽、杜香芹、繆乾
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工作監(jiān)督小組聯(lián)系人:楊森,聯(lián)系電話:84311209
二、指標分配
根據(jù)學校下達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確定實行“申請-審核”制的具體招生計劃數(shù)和招生導師。
三、申請條件
1、申請者須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2、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脫產(chǎn)在校學習,入學前須將全部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轉入我校。
3、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英文國際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過英文專業(yè)學術論文。
4、專業(yè)理論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較為突出的科研成果。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四、推薦程序
1、考生在11月20日前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以備審核:
(1)《南京理工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及《南京理工大學“申請-審核”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及碩士階段成績單一份(須加蓋所在學院或學校學習成績管理部門公章),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證書復印件或成績單);
(4)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如有碩士畢業(yè)證書,附復印件一份);應屆生提供在讀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碩士生證明;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本科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如有本科畢業(yè)證書,附復印件一份)及碩士學位課程成績單原件。
(5)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
(6)已公開發(fā)表(錄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一份;如有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或其他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請?zhí)峁陀〖环荩?/P>
(7)申請專業(yè)領域內兩位教授的推薦信(密封后提交);
(8)考生個人陳述(包含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研修計劃);
(9)考生體檢表。
2、學院初選
11月26日~12月19日,學院成立材料審核小組,根據(jù)考生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對其報考資格、基本素質和科研潛質進行初選,綜合初選結果和招生導師的基本意向,按照一定比例確定參加復試考核名單。研究生院對參加復試考核名單審核后,于12月26日前研究生院網(wǎng)站進行公示。
特別說明:考生參加初選時提交的復印件材料,在參加綜合考核時必須將原件帶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辦進行核驗。未帶原件或核驗未通過者,視為初選不合格,取消其參加綜合考核的資格。
3、綜合考核
1)筆試:2015年1月19日,學院對進入綜合考核階段的考生進行統(tǒng)一筆試,考試內容為材料科學基礎、材料研究方法和英語。
2)考核專家組:2015年1月20日,學院成立由五名本學科教授(至少3名博士導師)組成的專家組對進入綜合考核階段的考生進行面試考核。面試過程為考生進行個人陳述,并根據(jù)考核組專家的提問進行現(xiàn)場答辯。面試答辯后,考核組成員根據(jù)考生基本學業(yè)水平(包括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外語水平)、已取得的學術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等三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評價,并給出具體面試得分。
3)錄?。?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2日,學院核算復試成績,確定錄取名單,錄取資格按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過程中按照關于印發(fā)《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導師招生限額規(guī)定》的通知(材料〔2012〕17號)和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擇優(yōu)錄取。
4、公示:2015年1月26日學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網(wǎng)上公示。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為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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