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15年考錄公務員哪些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在5年內(nèi)不得報考?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1773 次 日期:2015-04-01 1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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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對哪些情形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在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答:(1)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

(2)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3)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4)經(jīng)國家指定機構(gòu)進行筆試試卷雷同甄別后,屬于高度雷同情形的;

(5)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5年陜西省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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