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是代課教師,從2008年9月至今,我可以在本人身份中 選 其他人員 ,工作年限選2 嗎?還有我可以在現(xiàn)工作單位處填我現(xiàn)在代課的學校名稱嗎?然后所有的這些證明是不是筆試后資格審查時才需要去開? 謝謝
回復:可以,筆試后資格審查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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