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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8號)精神和濟寧市人事考試中心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專業(yè)設置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初級 | 11月7日 | 09∶00-11∶3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 | ||
中級 | 11月7日 | 09∶00-11∶30 |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 |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guī)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的規(guī)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報考經濟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四、報名安排及考區(qū)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
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fā)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為便于應試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系統會在用戶注冊或登陸過程中檢查應試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應試人員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陸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應試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應試人員通過考前資格審核后,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將向用戶手機推送短信,告知應試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核,提示進行后續(xù)操作。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梁山縣區(qū)考生持《資格考試報名表》等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梁山縣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縣政府四樓)初審,電話:7360950。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5年7月31日9:00至2015年8月17日16: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廈702房間)現場確認,咨詢電話:2967978?,F場審核通過后,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狀態(tài)顯示“審核通過已繳費”即報名成功。
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3〕35號)要求,免收考務費。
資格審查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3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的,視作放棄。審核時發(fā)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按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應試人員報名時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參加過考試并通過資格審核,報考信息一經確認,系統直接置“審核通過已繳費”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
(三)報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審核標志)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fā)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4∶30。
(六)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濟寧市設置考區(qū)。
五、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4.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農業(yè)經濟) | |||
03.商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商業(yè)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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