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務(wù)員考試對四項目人員特別偏重,招考公告中說要達到1:3才開考,而有的 崗位招6人,只有2人都開考,對其他公考人太不公平了,而其他的 則要達到1:3才開考,否則取消招考,請問老師這叫公平嗎?
回復(fù):招考公告有說明的:“4月4日公布所有崗位的最終交費情況。除限制公安專業(yè)、小語種及8個人口較少民族報考的崗位外,其余限制到具體專業(yè)的崗位,若交費人數(shù)未到計劃錄用數(shù)的3倍,崗位招考計劃將被裁減,并退還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的報名費用?!?/P>
由此可見,不僅僅是四項目人員的比例,另外,四個項目人員對基層做出的貢獻,希望大家去認真了解下,有機會也可以去體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