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師關于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問題:
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要同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基層工作經驗證明?還是只要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面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就可以了?現在還在職的在起止時間那里應該怎么填寫?還有關于證明要全打印版的,還是打印好了而相關內容是手填寫的?
望老師賜教!謝謝!
回復:只要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面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就可以了。工作起止時間填寫你與單位的勞動起止的約定時間,這個與資格復審時間無關。打印版還是手寫版是不影響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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