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有2個問題:
一、我報考是呈貢公安分局,崗位編碼是0100281205X,我需要參加17號的復(fù)審嗎?
二、我報名時候填寫了單位,幾天前我辦理了辭職,拿到了《云南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請問這個可以作為辭職證明嗎?如果不能,辭職證明有什么格式嗎?謝謝!
回復(fù):1、請查閱昆明市的公告為準(zhǔn)。
2、我認(rèn)為可以,請咨詢昆明市公務(wù)員局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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