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自治州“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安排部署,現(xiàn)就自治州2015年退伍(役)軍人村官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職位自愿報名,擇優(yōu)錄用。
二、招考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維護民族團結,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群眾工作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善于溝通,能團結合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心,能吃苦耐勞;
3、在部隊服役兩年及以上的退伍(役)軍人;
4、年滿18周歲及以上,男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1997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女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1997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5、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持有經國家,?。▍^(qū)、市)、自治區(q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yè)證書);
6、具有部隊團以上單位當年符合退出現(xiàn)役的證明或有退伍(役)證的;
7、具有正常履行村、社區(qū)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大專及以上學歷、懂雙語、具有巴州戶籍或與巴州戶籍人士有婚姻關系的優(yōu)先聘用。
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員);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近三年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被取消資格的;
4、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涉及取得戶籍、部隊服役時間、獲得表彰獎勵、獲得學歷、拿到畢業(yè)證書、退伍(役)證等時間界限的,均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具體條件要求詳見《自治州2015年退伍(役)軍人招考村官人員職位表》。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0月8日10︰00—10月30日19︰30(北京時間,下同)。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9日10︰00—11月13日19︰30。
(二)筆試時間
2015年11月17日10:00—12:00
考綜合知識(《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5年11月20日17︰00。
(四)面試時間
2015年11月24日開始,具體安排詳見網(wǎng)站通知。
(五)體檢、考察時間
具體安排詳見各縣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并在各村、社區(qū)公布。
(六)公示時間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考職位
具體職位表與各縣市考錄辦聯(lián)系。
五、招考程序
招考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具體程序為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培訓。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考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具體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報名地點:各縣市黨委組織部。
2、凡符合報考條件自愿報名的退伍(役)軍人,到縣市黨委組織部領取《2015年巴州考錄退伍(役)軍人村官考錄報名與資格審查表》(簡稱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如實填寫,進行現(xiàn)場報名,持本人戶口簿(或配偶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退伍(役)證、畢業(yè)證、能證明加分的證件等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由縣市組織部門會同武裝部、所在部隊、紀檢、人社、民政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二)筆試
具體由自治州考錄辦統(tǒng)一組織,各縣市考錄辦具體實施。
1、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試卷使用漢語答題,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3、筆試加分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4、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根據(jù)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州退伍(役)軍人考錄村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三)面試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根據(jù)填報職位的招錄指標數(shù),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由筆試最終核定成績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面試組織
具體由自治州考錄辦統(tǒng)一組織,各縣市考錄辦具體實施。
面試具體安排將在各縣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并在各村、社區(qū)公布。
3、面試要求
(1)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面試。
(2)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加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加分項)�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加分項
(1)中共黨員,且在部隊被評為優(yōu)秀士兵、優(yōu)秀共產黨員或嘉獎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3分;榮獲三等功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獲二等功及以上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此部分共3項加分內容,同時具備2項或3項加分內容的,以最高加分項為主,不累計加分。
(2)在服役時間兩年的基礎上,服役時間每增加一年,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2分,最多加10分。
(四)組織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具體要求將在各縣市門戶網(wǎng)站通知,并在各村、社區(qū)公布。體檢人員根據(jù)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各縣市退伍(役)軍人考錄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
(五)考察政審
由各縣市組織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考察,考生須填寫《2015年巴州退伍(役)軍人考錄村官考察政審表》,由各縣市組織部門協(xié)調相關部門做好政審工作??疾煺彶缓细裾?,取消錄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由各縣市退伍(役)軍人考錄村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政審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各縣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及村、社區(qū)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報州考錄機構審核。審核無誤后,由各縣市按職責權限下發(fā)正式錄用文件,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無人報考的崗位,州考錄辦制定崗位調劑職位表,按報考同一縣市人員總成績,采取考錄辦推薦、個人自愿的原則,對人員進行調劑,同一縣市人員調劑后仍不足的,可從其他縣市調劑,并對調劑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培訓。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限額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財政部門撥付工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比照事業(yè)單位在編同類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為編外聘用人員按個人工資標準繳納“五險”(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按基本養(yǎng)老統(tǒng)籌人員享受相應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事業(yè)崗人員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后,由村、社區(qū)所在鄉(xiāng)鎮(zhèn)黨委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轉正定級,不合格的,經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生錄用后必須在所報村、社區(qū)服務,不得擅自調離崗位。調離崗位者視為放棄享受村、社區(qū)所有待遇。
(七)培訓
新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和“雙語”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八)監(jiān)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同時邀請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均通過各縣市門戶網(wǎng)站和各村、社區(qū)進行發(fā)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wǎng)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咨詢
庫爾勒市委基層辦(電話2168091),焉耆縣委基層辦(電話6012795),和靜縣委基層辦(電話5026400),和碩縣委基層辦(電話5624908),博湖縣委基層辦(電話6624643),尉犁縣委基層辦(電話4020152),輪臺縣委基層辦(電話4694252),若羌縣委基層辦(電話7102469),且末縣委基層辦(電話7628716)。
八、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各縣市退伍(役)軍人考錄村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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