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度通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加試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關事項:
1、加試形式:加試形式為說課和答辯,用時10分鐘。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說課題目由考生現(xiàn)場抽簽確定,答辯題目相同。
2、加試人員:及格分數(shù)線以上并且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考生,需要進行加試。
3、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加試成績及格分數(shù)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4、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應試須知:
1、考生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不允許參加考試。
2、考生到達應試地點后,經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與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無誤后,使用金屬探測器對考生逐一進行檢測,進入候考室。
3、考生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抽取面試順序號,遲到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按自動棄權處理。考生按抽簽順序簽名并登記抽簽號,任何人不得調換抽簽號,如有調換,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試資格。
4、考生不準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候考、應試。如有攜帶,須關機后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應試完畢到指定地點憑身份證和面試號牌領取。藏匿通訊工具或電子產品的,取消應試資格。
5、考生必須接受工作人員的安排、監(jiān)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保持室內安靜、清潔,不準隨意喧嘩、走動、吸煙及離開候考室。考生如需上廁所,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陪同,不得擅自行動。
6、考生應試時不準佩戴具有特殊標志的飾品、不準穿著行業(yè)制服或有特殊標志的服裝。應試時只能向考官報應試序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單位及其它個人信息,否則取消加試資格。
7、應試時間終了,考生必須停止作答。應試完畢,考生必須按指定路線迅速離開考場,不準在考場外逗留喧嘩。
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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