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將筆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考證領取
通過筆試資格初審的考生請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社局勞動科(金沙大道600號西樓515室)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須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確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無法領取的,代領人須提供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及考生身份證原件、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時間
2015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9:30-11:30;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筆試地點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城建文化中心二樓一號會議室(六號大街1號路口768號)。
四、筆試內容
參考范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杭州市基本養(yǎng)老保障辦法、杭州市基本養(yǎng)老保障辦法主城區(qū)實施細則、杭州市基本醫(yī)療保障辦法、杭州市基本醫(yī)療保障辦法主城區(qū)實施細則、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概況等。題型有判斷題、選擇題和論述題。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考生須知
1、應試人員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試另有規(guī)定外,應試人員只準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參加考試。嚴禁將手機、資料、提包等物品帶至座位。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才能交卷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jiān)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
5、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不得答卷。
6、必須用黑色墨水筆書寫姓名、準考證號和作答主觀題, 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上相關的信息點及作答客觀題。不得在答題卡(紙)和準考證上作任何標記。
7、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缺損、錯裝、字跡不清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傳遞資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和答題卡(紙)。
9、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將試卷內容和答題信息傳出考場。
10、考試結束鈴響,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翻放,經監(jiān)考人員收齊試卷后,方可離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11、應試人員必須遵守本考場規(guī)則,服從監(jiān)考人員的管理。否則,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不明事宜請電話咨詢:89898713、86910647、86912065。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
取得筆試資格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www.hedarc.gov.cn/index/newsshow.aspx?NewsID=3602050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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