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問下,我報的是楚雄州縣地稅局的,是應屆畢業(yè)生,以前戶口是遷到了學校,身份證就是在學校時候辦的,現(xiàn)在轉(zhuǎn)回生源地了,沒有重新辦身份證,我的身份證還可以用嗎?復審時候這種情況會不會通過?還有我們應屆生要不要去開未就業(yè)證明?還是直接用登記證?
謝謝老師回復!
回復:身份證可以用。直接用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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