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2015年哈爾濱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進入面試人選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資格確認時間、地點
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 集合。
哈爾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支隊,地址為: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機場路副206號(可乘335路、888路、362路在王家店站下車)。
二、資格確認的范圍
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三、有關要求
(一)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如無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提醒考生:請保持電話暢通。
(二)考生需攜帶的材料。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打印,在線驗證碼在有效期內(nèi))。報考職位要求應屆畢業(yè)生的,還需攜帶所在學校出具的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證明或報到證或本人檔案所在地市(縣)畢業(yè)生管理部門(或人才交流機構)出具的保管檔案證明。報考項目生及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考生按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5年黑龍江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項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考生資格確認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出具相關的證明。
(三)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并視情況依次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0451-87661496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哈爾濱市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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