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考生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尊重面試工作人員,遵守面試程序,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指導和管理。
2、面試考生在面試封閉開始直至到面試,必須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如確有需要離開到衛(wèi)生間的,須有工作人員陪同到指定衛(wèi)生間;候考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
3、面試結束后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指引,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
4、參加面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入考場。
5、本次面試設閱題室,可閱題5分鐘,閱題室提供專用草稿紙和筆,考生可在專用草稿紙上記錄并可帶入面試室,不得將其它任何物品帶出閱題室。
6、嚴肅考試紀律。參加面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①未在規(guī)定時間上交通訊工具的;
②將試題內容泄露給其他候考人員的;
③由他人代考的;
④不服從工作人員指揮或無理取鬧的;
⑤擾亂面試考場及有關面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⑥有其它違紀舞弊行為的。
7、考生面試結束待計分后,隨后書面通知本人面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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