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山東省如何選擇高考報名點?
答:省考試院對考生報名點選擇規(guī)定如下:
(一)往屆考生,應在戶籍所在區(qū)、市招考辦報名。
(二)應屆考生,應在戶籍所在區(qū)、市招考辦報名。戶籍和學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選擇在戶籍或?qū)W籍所在區(qū)、市報名,但不得重復報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含應屆和往屆)應在高中段就學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等)區(qū)、市招考辦報名。
(四)在青島市報考的考生,不能報考農(nóng)村學生專項招生計劃[含重點高校農(nóng)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和山東省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學生專項計劃。
(五)對有普通高校招生走讀計劃的市,考生如果將來參加該市走讀計劃錄取,須符合該市報名條件并在該市參加高考報名,否則不能享受有關(guān)走讀計劃招生政策。報名結(jié)束后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改生源地的申請。
(六)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考生報名事宜可向廣東、福建、北京、上海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咨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持省公安廳簽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濟南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