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麻煩幫忙解決下,在公務(wù)員招考中,我報考的崗位年齡限制在18-29周歲,但是我是1982年2月20日出生。3月份之后就超過29周歲,請問這種在政審的過程中,會不會有問題?望老師給予回答為謝!
回復(fù):18-29歲表示:1981年4月1日(未滿30周歲視為29周歲)及以后至1993年3月31日(18周歲必須屆滿,故計算至3月)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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