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報名點考生,有關區(q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6年1月13日公布,考生請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成績查詢專欄進行查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參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標準提前受理報名資料并預審核。
2014年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是: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如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您按時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交資料時間和地點
請按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9日工作時間段,到以下相應指定地址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預審。
二、提交資料清單
1.《報名表》(考生報名期間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逾期未打印可下載附件1,在電腦如實填妥,導入報名所用照片電子版后,用A4紙單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3,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4),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時所用的半年內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6.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8.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最遲于2016年2月5日前提交材料審核,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證書;逾期提交材料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都將不予核發(fā)資格證書。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