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審通知
來源:清遠市人事考試院網 閱讀:892 次 日期:2016-01-20 13: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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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考生:

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6年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

一、2015年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招標師資格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科目暫定合格標準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清遠市”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20日至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清遠市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02室送交資料。

二、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此表無需蓋章)。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此表要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才有效)。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

(5)免二科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項: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級經濟師或者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監(jiān)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或者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2016年1月19日

附件:

1.考生報名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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