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間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應屆畢業(yè)生指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四)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大專學歷的人員限海門市生源或戶籍(落戶時間截止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里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