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筆試的應聘人員必須按《面試通知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集中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2.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畢業(yè)生推薦表、成績單(必須學校蓋章)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打印)
5.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資歷或能力的材料(包括計算機、外語等級考試,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6.近三個月的體檢報告(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完成,必檢項目為血壓、辨色力、視力、聽力、心電圖、胸片、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能、腎功能等)。
國(境)外留學生還須提供:
1.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頒發(fā))原件和復印件;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全、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
鄭州職工培訓基地2號教學樓(鄭州市二七區(qū)淮河東路23號)
具體位置:大學路與淮河路交叉口向東20米路南(古玩城對面)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如下,請應聘人員根據自己報考的崗位,對照安排表按時參加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