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公道正派。
2. 男性,中共黨員,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5、身體健康。
(二)具體要求
1. 本市公務員(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海事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司法強戒所及鎮(zhèn)機關除外)和本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人員,參加工作一年以上;
2. 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協(xié)調管理能力、服務奉獻精神;
3. 從事過綜合文字工作的優(yōu)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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