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學校各學科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末位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若末位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亦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阜寧教育網(wǎng)公布。
2.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在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發(fā)布。
3.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因個人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同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
4.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阜寧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jīng)發(fā)布,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