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2.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職教專業(yè)畢業(yè)生無教師資格證也可報名應聘,但聘用后三年內(nèi)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解聘;
5.志愿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6.身體健康,能勝任相應教師崗位工作。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