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職高、中專、技校)。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0%,標準體重(kg)= 身高(cm)-110。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退伍軍人優(yōu)先錄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