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公安機關招錄法醫(yī)獄醫(yī)專業(yè)人才體檢、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2015年宜昌市公安機關招錄法醫(yī)獄醫(yī)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計劃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面試比例為1:1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報到時間和地點
請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7:30以前到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三樓會議室(宜昌市沿江大道43號)報到、集合點名。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三、注意事項
1.參加體檢的考生報到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體檢費400元左右(由體檢醫(yī)院收取,考生自理,不含復檢費)、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二寸免冠彩色登記照1張。
2.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飲食和休息。體檢前三天不做劇烈運動,不能飲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進食,23:00以前就寢;體檢當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前,不得進食進水(包括飲料)。抽血和B超項目檢查完成后,在體檢地用餐(免費提供)。
3.考生體檢科目及其標準,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對于視力的檢測按以下原則掌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4.體檢后,招錄機關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外地考生在體檢結果未正式出來前(約2天)盡可能不要離開宜昌。
5.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體檢全過程對考生實施封閉管理,從報到至體檢結束時止,嚴禁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或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xiàn)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對于體檢中冒名頂替和調換體檢樣本的,按公務員考試作弊處理。嚴禁考生家長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yī)院體檢區(qū)域。
6.為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參加體檢人員仔細閱讀《體檢須知》(見附件2)
附件1:體檢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ldj.yichang.gov.cn/art/2016/3/3/art_22792_915073.html
附件2:體檢須知
聯(lián)系電話:0717-6056397(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17-6499926(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昌市公安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