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2016年光澤縣屬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60人,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16年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職位簡章》。
二、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8年3月10日期間出生)。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0年3月10日至1998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6. 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7. 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④現役軍人;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⑥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正式在編教師。
(二)有關要求
1.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蚩蒲性核?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報考條件所需要的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3月1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放寬至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人員報考光澤縣學校(園)須統(tǒng)一參加筆試。在職人員報考應持有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三、招考辦法及成績計算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比例計算。即:報考者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50%+面試成績(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2.報名方式:此次招考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進行報名、繳費。
3.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4月11日至16日后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4.注意事項: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事項,按招聘崗位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忌鷳獙μ峤坏男畔⒇撠煟蚩忌峁┑男畔⒉粶蚀_而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由招聘單位對網上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報考者個人信息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即不予更改。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筆試時間為4月17日,上午為專業(yè)知識考試,下午為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參見附件)。筆試成績計算: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
3.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達1:1開考。
4.加分: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期滿合格證書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的高校畢業(yè)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辦理加分手續(xù),辦理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逾期不予辦理。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到光澤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xù),有關報考者經審核、公示后,按現行規(guī)定在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加分。
5.若出現多項加分情況,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項。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取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得加分。
6. 成績查詢: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核
1.進入面試后,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2.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同意報考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若招考崗位有要求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面試時未能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或考察時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五)面試
1.面試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入闈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光澤縣教育信息網公告欄(http://www.fjgzjy.con/)公布。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片段教學形式。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前2天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在報考該崗位成績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面試成績合格線: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不得聘用;若招聘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闈面試,則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為合格。若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則經教育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加試一場測試,名次按加試的測試成績排列。
(六)體檢
1.同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06]13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3.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成績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未在規(guī)定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與聘用
1.光澤縣中小學幼兒園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光澤縣教育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沒有發(fā)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遞補人選由光澤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八)補充招聘
7月上旬,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必須符合上述各項規(guī)定。
五、其他事項
1.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2.本公告由光澤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0599-793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