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如何認定?
來源:易賢網 閱讀:5487 次 日期:2016-03-17 16: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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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如何認定?

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包括取得A類、B類、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其中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僅適用于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和乳源瑤族自治縣。

通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5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錄用時須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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