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擬公開選調公務員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深圳市內各級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選調條件
(一)年齡原則上為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三)所學專業(yè)為:經濟學、法學、理學、管理學。
(四)我市各級機關在編綜合管理類正科級及以下公務員或相當職級的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
(五)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考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選調條件: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四)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選調單位負責接受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工作。
2.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16年4月1日;
3.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景田東路9號深圳市財政委員會人事處1404室,聯(lián)系人:楊先生、王先生,聯(lián)系電話:83938631、83938803。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瞎┵Y格審查,報名者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填寫完整的《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該表請登錄我委網站http://www.szfb.gov.cn下載);
2.本人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組織選調考試,確定擬考察人選。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發(fā)放考試通知書。考試方式、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確定擬考察人選。
(四)組織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查閱個人檔案,核查“三齡兩歷一身份”情況。
(五)確定選調人選并辦理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和任職。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