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薦新疆教育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推進新疆教育服務社會穩(wěn)定和長治久安的意見》(教民[2014]4號),教育部決定2015年起實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該計劃面向全國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業(yè)。2016年,教育部安排我校為新疆大學和伊犁師范學院定向培養(yǎng)師資。
一、招生計劃
序號 | 學科代碼與名稱 | 招生人數(shù) | 需求院校 | 備注 |
1 | 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 | 1 | 新疆大學 | 學校介紹 |
2 | 081400土木工程 | 1 | ||
3 | 081000信息與通信工程 | 1 | 伊犁師范學院 | 學校介紹 |
二、報名條件
符合我校博士生報考條件,且有意報考該計劃的考生,請先與定向高校聯(lián)系,充分了解定向培養(yǎng)的具體條件和優(yōu)惠政策,確定報考之后再進行報名。
三、材料提交
3月20日前,將以下申請材料EMS寄送到東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96地址:南京市四牌樓2號東南大學逸夫建筑館二樓201室)。
四、選拔錄取
該招生計劃單列,按《東南大學2016年申請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辦法》進行考核,錄取后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
新疆大學為該計劃錄取考生提供學習期間生活補助20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學習期間交通費補貼5000元/年,并報銷學習期間購買醫(yī)療保險的費用。畢業(yè)后到新疆大學工作不少于6年(含),工資待遇和職稱評定等按照新疆大學實際情況定,引才待遇就高不就低。
伊犁師范學院為該計劃錄取考生提供學習期間生活補助20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fā))、學習期間交通費補貼5000元/年,并報銷學習期間購買醫(yī)療保險的費用。畢業(yè)后到伊犁師范學院工作不少于8年(含),工資待遇和職稱評定等按照伊犁師范學院實際情況定。
五、聯(lián)系方式
新疆大學:李老師0991-8582301
伊犁師范學院:庫老師0999-8138031 ,13899740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