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農學院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制定我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方案。
按照學校總體要求,學院高度重視研究生招生工作,積極完善工作機制,廣泛宣傳,研究生導師要積極參與,改善研究生生源結構,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確保完成學院2016年招生任務。
一、基本原則
1. 堅持按需招生、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中側重對考生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
2. 充分發(fā)揮導師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尊重導師組和導師在復試當中尤其是業(yè)務考核等方面的意見。
3. 堅持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一般應按招生規(guī)模的110%-120%掌握。凡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可免復試。
4. 堅持第一志愿優(yōu)先,并兼顧選拔優(yōu)秀。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5. 強化監(jiān)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
二、考生進入復試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6年碩士生進入國家復試最低分數線:執(zhí)行全國A類地區(qū)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并保證差額復試比例為110%-120%。
我校2016年“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55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31分,單科(滿分>100分)不低于51分。
(二)接收調劑考生
在保證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礎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調劑生源,調劑生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排序遴選:
1. 擬調入學科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yè)應和統(tǒng)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tǒng)考、聯(lián)考數學及其他各類自命題數學可視為基本相同的考試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學科專業(yè)。
2. 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 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北京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 我校不接受破格調劑考生、英語以外考生和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5. 在符合以上四條原則的基礎上,首要考慮調劑生的統(tǒng)考課成績進行排名篩選(無統(tǒng)考數學的專業(yè)按照英語成績+政治成績排名,有統(tǒng)考數學科目的專業(yè)可按照英語成績+政治成績或英語成績+政治成績+統(tǒng)考數學成績進行排名);其次考慮英語分排名篩選;前述排名同等的條件下按照初試總分成績排名篩選確定調劑生名單。
6. 接收調劑時優(yōu)先接收校內調劑生。
7.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開放時間: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進行,否則無效。按照調劑網顯示,優(yōu)先考慮早填報我學院相關專業(yè)志愿的考生。
8.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全國A類地區(qū)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接收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同等學力考生,要求必須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過一篇(含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在參加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荚嚂r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按照學校要求提前發(fā)布復試名單,不在復試名單內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一)報到、報名資格審查(時間:3月21日上午,8:00,地點:教學樓A110)
學院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必須從嚴掌握。
1.需查證件:身份證、準考證;應屆畢業(yè)生需交驗學生證,非應屆畢業(yè)生需交驗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本??飘厴I(yè)單位或現學習工作單位開具的思想政治證明材料(內容應包括思想政治表現;應屆生包含按期畢業(yè)、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非應屆生包含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按髮W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
2.驗證學歷(學籍):考生必須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驗證學歷(學籍)信息并提交截圖紙質版。如發(fā)現問題,我學院有權要求考生在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認證證明,并上交復印件。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將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3.填報復試表:考生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方可填寫“2016年北京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表”。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
4.其他材料:考生復試時還應攜帶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學術論文、科技成果等),并準備好近期1寸、2 寸免冠藍或白底照各兩張(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1寸彩色電子照片1張(在照片文件名中標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上交我學院,以供復試面試和后期辦理校園卡使用。
上述材料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如發(fā)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報考錄取資格。
學院將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忌恼\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方式和內容:
我學院復試由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共計170分,102分為合格。
1.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50分)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單獨組織考核??己藘热葜饕獮閷嶒灪筒僮骷寄芗敖鉀Q實際問題的能力。每名考生參加考核的時間不少于10分鐘。
2. 面試(滿分120分,其中專業(yè)面試70分,外語聽力口語50分)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學術道德品質、基礎知識掌握情況、專業(yè)治學態(tài)度、科技研究能力、創(chuàng)新進取意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具體分為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專業(yè)面試、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放在專業(yè)面試中、與專業(yè)面試結合進行)三個部分。
(1)考生復試時應向學院復試錄取小組提交由本專科畢業(yè)單位或現學習工作單位開具的思想政治證明材料、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由報考方向復試小組進行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本項只考查是否合格通過,不作量化計分??忌粲衅渌C明材料(如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學術論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復試面試時使用。
(2)“專業(yè)面試”內容應當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理論知識、專業(yè)治學態(tài)度、科學研究能力、創(chuàng)新進取意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表達禮儀等。面試中由復試小組每位成員對每名考生現場打分并給出評語,填寫復試綜合面試考核成績表。面試過程中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有條件的學科、專業(yè)可進行現場錄音??己顺煽儽怼⒖忌鞔鹩涗浖艾F場錄音須保留備查。每名考生專業(yè)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滿分70分。
(3)外語聽說能力考核:通過對話形式進行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會話、理解、專業(yè)交流等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放在專業(yè)面試中、與專業(yè)面試結合進行,不再單獨組織測試。每名考生接受英語聽力口語測試的時間不少于4分鐘。滿分50分。
具體安排如下:
實驗技能操作:3月21日下午1:00,地點:食品樓實驗室
專業(yè)面試:3月21日下午1:00, 地點:食品樓315
外語聽說面試:3月21日下午1:00,地點:食品樓109
(三)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
3月21日上午 8:30—9:30,體檢費60元,資格審查時繳費。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規(guī)。
(四)心理測試
3月21日上午9:30,地點:教B505。
四、綜評成績
(一)復試總成績?yōu)閺驮嚳己顺煽冎汀驮嚦煽儾缓细裾?,不予錄取?/P>
(二)思想政治素質考查和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綜評成績(綜評成績是按照百分制計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為考生錄取的成績依據。初試、復試成績權重比例為:無筆試科目的專業(yè)按照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計算。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凹臃猪椖靠忌表毺峁┰攲嵉淖C明材料,以研招網后臺資料庫中“可享受報考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加分名單”為準。
五、錄取
按照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的原則,分先后批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在考生自愿、第一報考導師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進行本專業(yè)和相近專業(yè)內考生的調劑。
按照綜評成績(綜評成績是按照百分制計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兩位小數,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在本學科專業(yè)內排名的高低,參考報考導師意見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然后上報研究生處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六、其他
(一)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少量被錄取的新生,在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
(三)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我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yè)手續(xù)。
(四)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北京農學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詢電話:010-80799079;監(jiān)督、申述電話:010-80795693;監(jiān)督、申訴郵箱:buayzb@163.com;
受理舉報部門:北京農學院研究生處、監(jiān)察處,地址:北京昌平區(qū)回龍觀北農路7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2016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六)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網址:http://yz.bua.edu.cn/,并在食品學院網址公開,網址:http://spkxxy.bua.edu.cn/。
(七)以上條款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學校2016年相關文件不符,以后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