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對《2016年郴州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人員公告》中不明確的事項,作以下補充通知:
1、“報考選聘崗位的還需提供加蓋市、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公章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首次崗位設置人員崗位聘用審核登記表》,以確認是否為在編在崗人員”修改為:“報考選聘崗位的需提供加蓋有人事權的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的有關材料,以確認為郴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P>
2、報考選聘崗位時已通過了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特此補充通知。
郴州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