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教(面試)時間、開考崗位、初審通過人數(shù)、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一)試教(面試)時間:2016年4月30日8:00-17:00,具體安排見下表:
序號 | 考試組別 | 系部名稱 | 開考崗位及數(shù)量 | 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個) | 試教(面試)地點及時間 | 備注 |
1 | 文科組 | 會計系 | 專職教師5個 | 11 | 崇文樓3012016年4月30號上午8:00-17:00 | |
工程管理教師1個 | 3 | |||||
經(jīng)濟貿(mào)易系 | 專職教師1個 | 2 | ||||
現(xiàn)代物流系 | 專職教師1個 | 2 | ||||
小計 | 8個 | 18 | ||||
2 | 工科組 | 汽車工程系 | 汽車檢測與維修專職教師2個 | 8 | 崇文樓3032016年4月30號上午8:00-17:00 | |
電子信息系 | 專職教師1個 | 3 | ||||
機電工程系 | 專職教師2個 | 5 | 需進行實操考試,地點設實訓樓三樓實驗室 | |||
小計 | 5個 | 16 | ||||
3 | 公共課組 | 公共課部 | 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教師1個 | 5 | 崇文樓3022016年4月30號上午8:00-17:00 | |
數(shù)學教師1個 | 3 | |||||
思政課部 | 專職教師1個 | 6 | ||||
小計 | 3個 | 14 | ||||
4 | 專技組 | 紀檢監(jiān)察審計室 | 審計員1個 | 8 | 崇文樓3042016年4月30號上午8:00-17:00 | |
圖文信息中心 | 館員1個 | 3 | ||||
小計 | 2個 | 11 | ||||
合計 | 18 | 59 |
(二)湖南財經(jīng)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地址:衡陽市珠暉區(qū)獅山路20號(市內(nèi)乘132路公交車直達,或乘115、159、116、118、125、130、131、181路公交車至衡陽火車站轉(zhuǎn)乘132路公交車到湖南財經(jīng)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下即可)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汪老師 聯(lián)系電話:15575430447
二、試教(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于2016年4月30號上午7:00以前到達候考室(湖南財經(jīng)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崇文樓311,學院提供早餐)候考。屆時遲到或不參加試教的視為自動放棄試教資格。
(二)考生要遵守試教程序,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管理。參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經(jīng)工作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忌闲l(wèi)生間必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
(三)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試教室。
(四)考生不得攜帶與試教有關的資料進入試教室;在試教室,只報試教抽簽順序號,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證及畢業(yè)院校等信息;試教時間30分鐘,答題完畢后,不得將試教試題帶出考場。
(五)考生試教完后在候分室等候試教成績,接到試教成績通知單后,應迅速離開考場,嚴禁在考場附近逗留和議論試教內(nèi)容。
(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試教資格或試教成績作無效處理:
1、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試教室的;
2、在候考室和試教室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的;
3、擾亂試教考場及有關試教工作場所秩序的;
4、偽造證件、證明等以取得試教資格的;
5、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試教的;
6、偷聽他人答題或有意將試題內(nèi)容泄露給候考人員的;
7、擅自離開候考區(qū)的;
8、有其他舞弊行為的。
三、其他事項
(一)所有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機電工程系專職教師需進行實操考試,按試教占40%、實操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二)備課時間為1個小時,試教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nèi)??忌船F(xiàn)場抽簽順序進行試教(面試)。
(三)請所有參加試教(面試)的考生保持手機信號暢通,以便聯(lián)系。如因通訊不通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湖南財經(jīng)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