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仙桃市農村獨生女和政策內兩女絕育家庭女孩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顧具體確認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請中考政策性照顧加分的我市農村獨生女及政策內兩女戶絕育家庭女孩,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考生及其父母均為我市農村居民。父母雙亡的,依據考生本人情況予以確認;
2、考生本人為獨生女或政策內兩女戶絕育家庭女孩;
3、考生父母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兩女戶絕育家庭考生父母一方采取了結扎措施(2013年10月1日以前必須為市計生服務中心絕育或市計生服務中心造影認為絕育對象。2013年10月1日以后必須在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計生服務中心絕育或市計生服務中心造影認為絕育對象,政策內多女戶落實絕育手術對象參照執(zhí)行。女方子宮全切的視同結扎,需提供市計生服務中心的B超檢查單)。
二、關于“考生及其父母均為農村居民”
1、考生及其父母的戶口必須登記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戶口登記在不同的村委員會的,應分別進行核查。
2、考生及其父母戶口均應登記在農村村民委員會,為農村居民,并且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成員。
3、由城鎮(zhèn)居民轉為農村居民的(包括從農村遷到城鎮(zhèn)后又遷回農村的),不得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4、考生父母戶口雖然登記在農村居民委員會,屬國家工作人員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5、考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的,以健在一方是否屬農村居民認定。
6、考生父母離異,離婚前父母雙方須均為農村居民;考生父母再婚的,父親或母親再婚后,再婚家庭父母雙方必須為農村居民。
對考生及其父母戶籍身份的核準由公安部門負責。
三、關于“考生本人為獨生女”的認定
“獨生子女”是指獨生子或獨生女,即沒有同胞兄弟姐妹,沒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沒有因父母收養(yǎng)子女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同胞、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以及父母收養(yǎng)子女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親育齡期內均死亡的。
本次所指的“獨生女”:是指符合獨生子女認定條件的獨生子女中的女性。
四、關于“父母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
1、父母雙方母親在49周歲以前只存活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年齡的認定。以當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載明的出生時間為依據;對于從未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則以其戶口簿登記的出生時間為依據。
3、再婚夫妻雙方原各有一個子女,并均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都在再婚后的家庭中,從再婚夫妻婚姻登記之月起,原領取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予以撤回,其子女不再按獨生子女對待。
4、夫妻只有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異后有一方再生育的,原領取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予以撤回,其子女不再按獨生子女對待。
五、關于“政策內兩女戶絕育家庭”
2009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兩女戶家庭必須是持《生育證》生育的二孩,《生育證》必須為有效證件,騙取的《生育證》無效。1997年3月28日以前生育的為五年間隔期,1997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1日之間出生的為四年間隔期,2009年3月1日以來出生的無間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