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學科、學術帶頭人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在本學科有較深的學術造詣,有國內領先或者世界先進水平的學術成就,科研成果無知識產(chǎn)權糾紛;
4、學術思想活躍,與國內外同行有廣泛的學術聯(lián)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學科領域的世界發(fā)展前沿;
5、學科學術帶頭人年齡應當在55歲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6、身心健康。
(二)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yè)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4、留學歸國的語言文學類畢業(yè)生,其所學語言應當為所留學國家的母語;
5、年齡應當在40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要求所需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6、身心健康。
(三)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管理崗位及實驗等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身心健康;
4、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5、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非英語專業(yè)至少CET-4合格(425分及以上);
6、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年齡28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兩年以上高校工作經(jīng)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0歲,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管理崗位及實驗等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年齡一般應在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兩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jīng)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7歲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獲得崗位要求所需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