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招錄雇用人員(司法警察輔助職位,職位代碼:B11)體能測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體能測評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區(qū)人民法院組織實施??忌氃谝?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考試。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體能測評的考試對象
在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區(qū)公開招錄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中,報考區(qū)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輔助人員職位(職位代碼:B11)的考生,須按公安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和形式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由于體能測評有一定的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shù)5倍比例進行組織。通過筆試,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體能測評遞補人員。
二、體能測評的考試內容
體能測評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本次體能測評項目分別為以下三個項目,其中一項不達標者不能進入面試。
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三、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時
各考生須于9∶00時前到達,遲到按棄權處理。
(二)地點:佛山市高明區(qū)滄江中學足球場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明國路)。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攜帶如下證件參加考試:
1.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2.筆試準考證。
缺少上述證件者或與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參加考試。
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任何其他證件,包括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zhí)照、學生證等證件以及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zhí)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考生請?zhí)崆笆煜た紙龅刂泛徒煌肪€,預留足夠時間,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三)考生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區(qū)法院,電話:0757—88266718。
佛山市高明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