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現(xiàn)將孝感市工商、質監(jiān)系統(tǒng)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在該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經審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外發(fā)公告(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定于2016年6月7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2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孝感市工商局(乾坤豪府北路與107國道復線交匯處)
四、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guī)定、約定或已滿規(guī)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guī)定、約定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三)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四)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五、其他事項
(一)凡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結束后,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職位,按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考生在資格復審合格后,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同時作為面試準考證使用。
(四)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五)該公告相關事項由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孝感市公務員局:0712-2324506
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712-2700556
孝感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0712-2889373
孝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孝感市公務員局
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孝感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6年6月4日
附件:
1、孝感市工商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孝感市質檢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hbxg12333.gov.cn/hbwzweb/html/xwzx/web20301/50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