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市政府決定成立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現(xiàn)將公開遴選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10名(其中行政、行政訴訟法領域4名,民商法領域3名,經濟法領域3名)。
二、遴選范圍
在鄧州市范圍內業(yè)務能力強、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的專業(yè)人才和律師、法律工作者為主體,吸收外地優(yōu)秀執(zhí)業(yè)律師作為補充。
三、遴選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yè)品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二)受過系統(tǒng)的理論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論素養(yǎng)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在所從事的研究或法律實務工作等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yè)影響力;
(三)法律工作者應當具有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5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并辦理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涉法事項,具備豐富的行政訴訟或民商事訴訟經驗;注冊地在鄧州市的律師事務所或具有政府法律顧問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五)熱心政府法律實務工作,身體健康,年齡一般應在3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六)近5年內未受過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行業(yè)處分,無刑事犯罪記錄;
(七)未有不適宜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情況。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通過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參與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遴選。報名采取電子郵件、郵寄和現(xiàn)場報名等方式(報名郵箱:dzsfzb@163.com,地點:鄧州市新華中路100號市政府大院二排東樓四樓市政府法制辦,聯(lián)系人:馬紅建,電話:62125212)。
(三)報名材料:
1.個人自薦的,由本人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及推薦表可登陸“鄧州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dengzhou.gov.cn進行下載),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他從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推薦的,由單位填寫推薦表,并附被推薦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他從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通過電子郵箱形式報名的,提供上述報名所需各類材料原件掃描件。
五、遴選程序
(一)以鄧州市政府名義向社會發(fā)布遴選公告,并接受個人報名及單位推薦。
(二)遴選公告期滿后,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匯總、審核遴選人員資料。
(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yè)特長,在業(yè)界的權威、影響以及個人的職業(yè)操守,并根據年齡結構、行業(yè)比例等因素,擬定市政府法律顧問候選人選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四)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法律顧問人選名單報市政府審定。市政府從法律顧問人選名單中擇優(yōu)選定市政府法律顧問,對決定聘任的,簽訂協(xié)議、頒發(fā)聘書,并對外公布。
六、其它事項
(一)為保證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遴選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二)被選定的市政府法律顧問任期原則上2年,2年后重新進行遴選聘任。
(三)本公告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解釋。
鄧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