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fā)展,積極探索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選拔和培養(yǎng)模式,根據(jù)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的文件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我校于2012年開展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采用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及考生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為:
1、中學校長實名推薦:
部分生源基地中學可推薦4人;其他生源基地中學、部分實習基地中學、聯(lián)合辦學中學可推薦2人(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及推薦名額見附件一或我校本科招生網《招生快訊》欄目相關公告)。
2、考生自薦方式:
凡符合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自薦:
(1)奧賽獲獎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獲得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2)創(chuàng)新才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及以上賽區(qū)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高中階段獲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在某一學科專業(yè)領域有突出表現(xiàn)和培養(yǎng)潛能,且取得南京師范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認可的成果者(含專利、公開發(fā)表論文等);
(3)文學、語言特長類:
具有文學、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專著,或者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yōu)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4)素質優(yōu)秀類:思想品德優(yōu)良、綜合素質優(yōu)秀。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者(含高中階段獲縣級以上“見義勇為稱號”者)或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年級同科類學生中的前20%者。
自薦考生須由所在中學1-2名高級教師填寫評價意見。
對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及自薦的考生,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須由中學對其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等三個方面必須為合格。
二、招生人數(shù)
2012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2012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3%。
三、報名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中學校長實名推薦或個人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網上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18日24時關閉報名系統(tǒng))。申請人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 (http://bkzs.njnu.edu.cn),點擊“自主招生網上報名”(http://bkzs.njnu.edu.cn/zzzs/index.html),根據(jù)網上提示的《自主招生網上報名須知》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南京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校長實名推薦考生見附件二,自薦考生見附件三)為封面裝訂,于2012年1月18日(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收件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收件人: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97,聯(lián)系電話:025-83598534),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校長實名推薦或自薦)”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忌赏ㄟ^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材料寄達情況。建議中學將考生報名材料統(tǒng)一匯總郵寄。具體書面材料包含如下內容:
?、偌由w中學公章的《南京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見附件二或附件三);
②身份證復印件;
?、鄹咧须A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yōu)勢的材料(須為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且加蓋中學教務部門章);
?、軅€人陳述,內容包括自我評價、個性特長、進入高校發(fā)展規(guī)劃等,字數(shù)在800字左右(個人親筆書寫,且不得使用復印件)。
我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已收到申請材料的考生名單,請注意查詢。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在審核過程中,對由中學校長實名推薦或自薦條件滿足“奧賽獲獎類,創(chuàng)新才能類,文學、語言特長類”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通過專家組審核后,即取得自主選拔面試資格;對其他自薦考生,我校專家組在申請材料審核的基礎上,將同時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由中學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中學的推薦意見等方面,綜合考察考生的情況,以確定考生能否獲得面試資格。
初審通過的考生即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面試資格。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初審通過的考生須通過網報系統(tǒng)用A4紙打印自主選拔考試報名表,核對無誤后,請考生本人簽名,此表將作為考生考試報到的必要憑據(jù)。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在截止日期(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另行公布)前向我校匯款(匯款金額:報名費及測試費共計人民幣60元/人;收款人: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收款人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匯款附言請寫明考生考籍號和姓名,如非本人匯款亦請寫明考生考籍號和姓名),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公布確認參加考試且手續(xù)完備的考生名單。
2、報到
凡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以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為準)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自主選拔考試報名表(網報系統(tǒng)生成)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師范大學辦理報到手續(xù)(報到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并領取準考證。
3、評估及面試
為全面了解考生的情況,我校將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統(tǒng)一開展心理評估服務。為加強考生對自身的了解,體現(xiàn)對考生選擇專業(yè)志愿的指導作用,突出我校綜合性大學的學科服務優(yōu)勢,我校將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統(tǒng)一開展專業(yè)選擇評估服務,并安排專家對評估結果進行指導,從而為考生確定高校專業(yè)志愿提供科學參考。
面試結束后,我校將結合考生的面試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認定一定數(shù)量的優(yōu)秀等級與合格等級的考生。心理評估結果在認定考生合格及優(yōu)秀等級時作參考。
面試時間及具體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入選名單公示
南京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并在規(guī)定時間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并在指定平臺進行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監(jiān)督。
5、入選名單上報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與考生簽訂《南京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誠信承諾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并將名單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政策
根據(jù)國家和江蘇省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yōu)錄政策。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獲得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
1、優(yōu)秀等級者
高考成績達江蘇省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考生可直接錄取至我校強化班、文理科基地班或其他任意專業(yè)。
對綜合素質十分突出、且極具培養(yǎng)潛質的考生,由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專家組認定,并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江蘇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可在江蘇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含)范圍內,擇優(yōu)錄取。
2、合格等級者
高考成績達江蘇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將在考生總分上加20分后參加專業(yè)排序,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我校確保錄取。
3、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對于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其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含2B),所報專業(yè)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指導并接受社會投訴。
2、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未入學者,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南京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選拔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聯(lián)系方式
網址:>http://bkzs.njnu.edu.cn
郵箱:zhaoban@njnu.edu.cn
電話:(025)83720759 傳真:(025)83598534
地址: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江蘇省南京市寧海路122號18號樓105室 )
郵編:210097
八、其它
本實施方案以網上發(fā)布為準,并由南京師范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