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網上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應在6月27日上午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原件查驗,并按下述材料順序裝訂相應材料復印件備案(原件當場查驗后返還):
1.個人紙質簡歷(限一頁內容);
2.個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提供本、碩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已發(fā)表的論文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包含期刊封面。
5.學生干部任職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限最主要的一個即可,加蓋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
注:第5項材料,非必備材料。
河南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