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科名稱 | 文化考試(技能測試)范圍(內(nèi)容)及分值 | |
| 音樂學科 | 技能測試: 1.現(xiàn)場抽取內(nèi)容進行視唱(簡譜,準備時間1分鐘,20分); 2.自選曲目清唱(25分); 3.現(xiàn)場在2015-2016學年六年級音樂科(人音社)教材中抽取題目進行自彈自唱(彈唱同步,準備時間3分鐘,30分); 4.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nèi),25分)。注:彈奏樂器為電鋼琴或鋼琴,以考場提供為準。 | |
| 體育學科 | 技能測試: 1.100米短跑(12分); 2.800米跑(13分); 3.立定跳遠(12分); 4.鉛球投擲(13分); 5.現(xiàn)場抽取《時代在召喚》廣播體操其中連續(xù)4節(jié)(二八拍)自吹口哨進行展示(20分); 6.自喊口令做動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齊、向右看齊、向前看、向左轉(zhuǎn)、向右轉(zhuǎn)、向后轉(zhuǎn)、原地踏步走、齊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現(xiàn)場抽取其中2個動作說明其動作技術(shù)要領(lǐng)(30分)。 | |
| 美術(shù)學科 | 技能測試: 1.命題簡筆畫(15分); 2.素描(靜物寫生,35分); 3.色彩(靜物寫生、畫種自選,35分); 4.書法(毛筆楷書,10分;排筆,5分)。注:除考試用紙和寫字用墨外,其余考試用具一律自備。 | |
| 幼兒教育 | (一)文化考試(60%) 1.《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約占20%; 2.《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約占30%; 3.《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1996年3月9日國家教委令25號發(fā)布)約占20%; 4.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衛(wèi)生學約占30%;(二)技能測試(40%) 1.命題簡筆畫30分; 2.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nèi),35分); 3.自選曲目自彈自唱(35分)。注:彈奏樂器為電鋼琴或鋼琴,以考場提供為準。 | |
| 特殊教育 | 《教育公共基礎(chǔ)》(執(zhí)行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chǔ)筆試和復習大綱,下同) | |
| 江安一職中 | 《教育公共基礎(chǔ)》約占70%,職高教育知識約占30% | |
| 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員 | 心理學、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方面知識 | |
| 普通高中(含縣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江安職校)語文、數(shù)學、英語、歷史、信息技術(shù) | 高中相應學科知識 | |
| 初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化學、政治、歷史、信息技術(shù) | 相應學科高中知識約占30%,初中知識約占70% | |
| 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 | 相應學科初中知識約占50%、小學知識約占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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