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qū)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基本結(jié)束,按照我區(qū)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日程安排,現(xiàn)將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領取時間
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具體時間為:2016年7月26日 初中、幼兒園
2016年7月27日 小學
二、領取地點
農(nóng)檢中心大樓317房間
地址:日照市莒州路69號(乘24、34、37路車到農(nóng)檢中心站下車)
三、領取的有關要求
1.教師資格申請人領取證書時須提前告知工作人員當初提交材料審核時的檔案號,以便查找。教師資格申請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如申請人無法親自領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請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領取人領取證書簽字并核對證書的信息無誤后方可離開。
2.領取的材料包括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其中,教師資格證書由申請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及時交申請人檔案管理部門,存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損毀不補。
3.申請人應按時領取,過期將不再安排專人發(fā)放。
4.申請人如當初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未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和普通話證書原件的,領取證書時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咨詢電話:18863360701
東港區(qū)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