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時間
2016級專升本新生入學時間為: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不要提前或推遲。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qū)W校請假(時間不超過二周);未經(jīng)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由學校將其名單上報教育部,注銷其錄取信息。
招生辦公室電話:0716- 8060550 8067167 傳真電話:0716-8060813
報到地點
長江大學東西校區(qū)相關學院學工辦(見附表1)
乘車路線
荊州各汽車客運站及火車站均可乘坐市內(nèi)公交車到達長江大學。
東校區(qū):乘市內(nèi)4路、15路、17路、23路、30路公交汽車,在長江大學東校區(qū)下車。
西校區(qū):乘市內(nèi)14路、21路、25路、30路公交汽車,在長江大學西校區(qū)下車。
說明:
1.需乘坐火車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購買優(yōu)惠車票。
2.新生及其家人從家庭所在地至學校所有費用自理。
戶口遷移、身份證辦理
一、新生戶口遷移:戶口遷移采取自愿原則,具體請登錄長江大學保衛(wèi)處網(wǎng)站http:∥bwc.yangtzeu.edu.cn查詢。
需辦理戶口遷移的,請持錄取通知書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
1.戶籍關系遷移地址:湖北省荊州市長江大學
2.必須使用全國統(tǒng)一的戶口遷移證,其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與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檔案一致。
3.戶口遷移證上的身份證編碼(18位)必須準確,字跡清晰。
4.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戶口遷移證(必須電腦打印,不能手寫)嚴禁私自涂改,簽發(fā)機關更改的要加蓋戶籍專用章。
二、新生入學前必須辦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三、荊州市籍(包括轄區(qū)的8個縣、市、區(qū))新生在辦理戶口遷移時,不需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只須帶常住戶口登記卡。
學生檔案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集中整理后,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與我校辦理轉出和接收手續(xù),或由新生自帶交各自所在學院,再由各學院集中交給學校學生檔案室。
組織關系
是中共黨員的新生,報到時須遞交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含允許自帶的黨員材料等),由本人交至所在學院黨委(黨總支)后,再由學院黨委(黨總支)集中到學校黨委組織部辦理。新生黨員組織關系在湖北省外的,介紹信抬頭為“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新生黨員組織關系在湖北省內(nèi)的,介紹信抬頭為“中共長江大學委員會組織部”。
是共青團員的新生,自帶團員證(和團員檔案),由各學院統(tǒng)一轉接團組織關系。
學費、住宿費及代收費繳納
學費(見附表1)、住宿費(含學生公寓住宿收費500—1200元/生·年,空調(diào)使用費:四人間120元/生·年,六人間80元/生·年)、大學居民醫(yī)療保險費按學年繳納。報到時先交第一學年費用(含代收費﹙見附表2﹚),代收費除體檢費一次性繳納外,其他各項代收費按學制年限收取。請新生在8月25日前必須將學費、住宿費及各項代收費﹙見附表2﹚總額存入學校隨本通知書寄來的銀行卡中,學校統(tǒng)一批扣。
為方便新生進校后的學習和生活,尤其是便于在校期間學生獎助學金的發(fā)放,請妥善保存隨本通知書寄來的銀行卡,并請適時激活使用。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遵循自愿購買原則,新生可自帶床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