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閱讀:718 次 日期:2016-07-26 1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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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區(qū)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現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的方式,按照資格審查、面試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共1人。主要從事政府法制等相關工作。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養(yǎng)和道德品質,為人正派,行為端正,愛崗敬業(yè)。

3、具有全日制法學(法律)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5、具有北京市戶口。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員。

6、中共黨員、從事過法律相關工作、具有政府門戶網站維護管理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房山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良鄉(xiāng)政通路一號 區(qū)政府樓106房間)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表附后)

報考人員須持本人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和本人戶口頁)、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方為報名成功。

五、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綜合性面試方式進行,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包括結構化面試和法學基本知識)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順延遞補。面試成績在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二)公示

考察、體檢和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房山區(qū)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fsrsks.com)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三)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與房山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服務期最低3年(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后雙方自愿可續(xù)簽勞動合同。

(四)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員為法制辦非在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統(tǒng)一參加五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咨詢電話:89350251

附件:報名表

房山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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