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復試成績,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比例內(nèi)考生復試成績相同的,以初試成績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支付。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